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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二批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氯碱行业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开发”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7-11-09 / :1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自治区深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2017〕90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十三五”重点研发专项的定位和任务目标,在前期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经研究,发布“氯碱行业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开发”等5个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申报,如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范围

  (1)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各地州市科技局;

  (3)已授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要求在自治区境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重视企业研发投入,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应提供项目所需的环评报告。

  2.以项目全覆盖形式组织申报,参与单位控制在5家以内。

  3. 财政经费与企业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2。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

  1.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方式填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工作。网上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报各项目管理处室部门。

  2.各推荐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在项目纸质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时间

  2018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7:00~2017年12月28日17:00,推荐部门形式审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3日17:00。

  五、联系人

  1.氯碱行业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开发

  2.国家抗类风湿新药“祛寒除湿散”关键技术提升及标准化产业体系建立

  3.社区治安重大风险动态预警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

  4.乌鲁木齐市新航站楼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管理处室: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韩咏菊    联系电话:13899809333

  5.面向安防、能源和农业领域的机器人技术研发与示范

  管理处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 系 人:郭  超    联系电话:13999966802

  附件:

  1、氯碱行业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开发项目申报指南.doc

  2、国家抗类风湿新药“祛寒除湿散”关键技术提升及标准化产业体系建立项目申报指南.docx

  3、社区治安重大风险动态预警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docx

  4、乌鲁木齐市新航站楼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申报指南.docx

  5、面向安防、能源和农业领域的机器人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doc

  自治区科技厅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