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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莎车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6-04-08 / :36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11日,受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莎车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莎车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法律法规政策,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

网络链接详情见附件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建华

联系电话:1890998857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增杰

联系电话:1999671200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附件:莎车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