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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3-16 / :5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19年6月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单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网址链接:如下,《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征求意见稿)》;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许友吉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手机): 15276919521

  邮箱:527558620@qq.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建设大厦10楼

  邮政编码:839000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覃明河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2667521  18599188833

  传    真:0991-2625771

  邮箱:602351704@qq.com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

  邮政编码:83000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厂址中心周边3km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库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神华电厂(国网能源哈密电厂)、国投哈密电厂、南湖乡、花园乡、回城乡、哈密市等相关政府单位、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五、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

  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